涉案6.7億 兩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獲刑
8日上午,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杭州某電信服務有限公司,被告人盧某某、王某某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一案進行公開宣判,以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杭州某電信服務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200萬元;判處被告人盧某某有期徒刑7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;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,緩刑3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。
法院審理查明,杭州某電信服務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,公司經營范圍為第二類增值電話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,聯通400全國統一電話增值業務的開發、推廣、服務及代理等。2017年12月、2018年4月,該公司先后同中國聯通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其麗水市分公司、衢州市分公司簽訂協議,為上述公司代理銷售28元套餐國脈天網卡和29元套餐天網卡。2019年1月,該公司同中國聯通公司達成協議,代為銷售39元天網卡。在代為銷售上述天網卡期間,該公司虛構“天網流量大禮包服務”產品,通過微信群等在聊城市東昌府區及全國進行推廣、銷售,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,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,按照分銷、店鋪、績效等獎勵方式進行返利,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,騙取巨額財物。經鑒定,截至2019年6月20日,該公司后臺注冊832048人,形成層級59層,其中購買“天網流量大禮包服務”的396770人,涉案金額673864430.99元。
